乡里有学堂,一边背书,见而异之。母年老。乡中有学舍欢贫无以受业,顾欢六七岁的时候。同郡顾恺之临县,到了孙宪之处,雀食过半,诵《孝经》:
欢字景怡,躬耕诵书,及孙宪之,让自己的几个儿子与他一起交游 ,专心致志,欲挞之,勤奋好学。欢年六七岁,并受经句。及长,可以背诵《孝经》《诗》《论》,笃志好学。等到长大了,见到他(如此勤学)感到惊异。
翻译,麻雀把田里的粮食吃了一大半,父亲让他驱赶田里的麻雀。同郡顾恺之来到县里,在学堂墙壁后面倚着听,顾欢家中贫困不能上学,吴郡盐官人,照着看书,吴俊吴郡盐官人,要用棍子打他,晚上就把糠点燃,无遗忘者,欢作《黄雀赋》而归,顾欢作了一篇《黄雀赋》就回去了,父亲很愤怒,顾欢一边亲自种地,父使驱田中雀。母亲年纪大了、《诗》《论》。八岁时,于舍壁后倚听:
顾欢字景怡,父怒,没有漏掉的的,看见《黄雀赋》就没有打他,遣诸子与游,见赋乃止,夜则燃糠自照。八岁原文,和他们一起接受教育
顾欢字景怡,吴郡盐官人。顾欢六七岁的时候,父亲让他驱赶田里的麻雀,顾欢作了一篇《黄雀赋》就回去了,麻雀把田里的粮食吃了一大半,父亲很愤怒,要用棍子打他,看见《黄雀赋》就没有打他。乡里有学堂,顾欢家中贫困不能上学,在学堂墙壁后面倚着听,没有遗漏掉的。八岁时,可以背诵《孝经》、《诗经》、《论语》。等到长大了,专心致志,勤奋好学。母亲年纪大了,顾欢一边亲自种地,一边背书,晚上就把糠点燃,照着看书。同郡顾恺之来到县里,见到他(如此勤学)感到惊异,让自己的几个儿子与他交朋友 ,到了孙宪之处,和他们一起接受教育。
“顾欢好学文言文”这句话的意思是指顾欢很喜欢学习古代汉语文言文(即古代汉语书写语言),并且对这种语言有着深厚的兴趣和研究。文言文是中国古代基本语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魅力,对于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、文化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意义和价值。顾欢好学文言文也反映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和探究精神。
顾欢是一个好学的人,虽然学习条件并不好,但其后天努力终究取得成果。他勤奋好学的精神,感动了顾恺之,争取到很好的学习条件。